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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紙上看到檢調偵辦國立故宮博物院改建工程弊案,我在想之前在採購訓練幫我們上課的老師也是故宮的處長,也是承辦採購的人員,不知道是否有沒有也被約談呢?我來談談我與檢調交手的經驗,各位朋友們,你不要以為檢調有多麼厲害,其實你也可以這樣,只要你掌握權力後,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時,你就可以左右別人的一切,也不要說這些司法人員,你公司的老闆掌握你的薪水與人事獎懲時,不也是你勢凌人嗎?我們國家掌握司法審判的人社會經驗不足的確是很大的問題,這也是制度的問題。


  你知道我們海關的個人績效得在判決確定後才能就所扣押貨物變賣得到的價金依比例敍獎嗎?現在也沒有緝私獎金了,財政部也取消了,而檢調在辦案則是將案子移送給法院後,不管判決如何,都算是他們的績效,就可以敍獎了嗎?所以只要他們承辦的案子,每一件做會移送到地方法院去審理的,而小老百姓面對司法審判未知的結果,傷神傷財並費時,這有多麼痛苦嗎?我告訴你,我們國家的司法人員都太自負了,以為自己就是代上帝做審判,學校時所學所做的遠景都忘了,難道不知道現在這個時代是人權與講法的時代了嗎?這個國家最應該改變的就是這些掌權者。


  你說法官檢查官或者是調查員很厲害嗎?這些不就是讀書出身的酸儒而已,讀法就較害嗎?那讀工程、醫生或者是服務業就不好嗎?用人來審判本來就會疏失了,你能說這個世界每一件事都能算準嗎?證據不足時,即使你認為這個人嫌疑最大,你還是要放了他,而依法的程序不對所得到的證據不能採信,所有的程序的規範不就是為了規範行政權的濫權嗎?我上了兩個月的探購課,才懂皮毛,做了十幾年的海關,也還未深入明瞭全部精華,隔行如隔山,你看廚師煮很好吃,同樣的材料你卻不能煮出相同的料理,每個人本來就是有其專業,你能說你什麼都懂嗎?


  檢調懷疑故宮此一工程採限制性招標,圖利特定廠商,政府採購法裏,工程會的解釋函這麼多,檢調有多少人能完全懂呢?你說調查局有多厲害,我不信,他們辦案都是靠別人的密報,也就是靠狗咬狗,像我們海關的報單,還做報關行幾十年的人都不敢說懂了,為什麼每次有海關風紀案件時,他們會懂多少,原來就是機關內部的人教他們的,採購可分工程、財務與勞務,這三者的分別就是學問,而又可分選擇性招標、限制性招標與公開招標,這三者又是另一番學問,我在機關裏這麼久,每次的事件都是內部鬥爭、升遷不滿或者是利益不均所引起的,尤其政府採購,最常引起廠商的利益衡突的,而且很多事的起源都是長官,而不是下屬,但責任都是下屬,我看這些承辦人沒有上法院折磿不會解決的。


  檢查官與調查員喜歡搜索,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會搜索就是代表證據不足,應該就是有密報而沒有證據,你知道檢調辦公務人員的績效點數較高嗎?那種感覺就好像增加信用卡的紅利積點般有用,想升官想表現就要辦公務員,這些人自以為是正義的化身,骨子裏還不是自私自利地為自己而已,查扣工程招標資料等數箱證物有什麼用,就是不知道證據在那裏,約談故宮多名承辦人員就是要取供後再找證據,還追查是否有公務員收賄弊端,什麼是公務員收賄,檢調的風紀就很好嗎?故宮內部疑有人內神通外鬼,如果沒有這樣會有能力去查案嗎?靠自己去調查而破案,這些人沒有人有這個能耐的。


  每次看到這裏,我就搖頭,這個社會,掌權者,不就是利用權力來升官發財而已,而沒權沒勢者,只能靠勞力,我真的覺得這個國家的亂源就是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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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h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