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T就是所謂的加值稅,也就是我們的營業稅,日本的消費稅,我相信很多人不知道台灣有旅客出境退稅的制度,當然這個退稅的服務是針對持有外國護照的外國人,然而真正來退稅的外國人不多,大部分是雙重國籍的假洋鬼子,還有中國大陸來台觀光的大陸人,你想想看,台灣的營業稅5%,要買多少東西才能退個一千元呢?這個制度我認為不能為台灣帶來多少的外滙購買力,倒是多增加了工作上的麻煩


 用外國護照入境的國人,我們就認定其為外國人身份,台灣一大堆有美國護照的雙重國籍者,能在美國拿護照者,絕大多數是社會精英,經濟基礎較好,來台灣買東西還退稅給他,而且退稅的貨品大都是所謂奢侈品,並且能退稅的商店多為大型百貨公司及大飯店精品街,我想信對台灣的經濟不會有太大的幫助的


 我就遇過大陸團來退稅,擠成一堆,我要求排隊,不理還要求退稅後發票要還給他們,發票在退稅後,正本理應收回核銷的,在營業稅的規定裏,進項稅在貨物出口後,因出口銷項稅零稅率而應退盡進項稅額,稅已退後則表示發票已無用,需收回,如要留做購貨憑證則應自己影印或者是再請銷貨商店補發銷貨證明,後來仔細尋問才知道,他們買東西後憑正本發票可以再跟國家申請購貨費用,當下我直想,中國大陸的機關管理制度有問題,難怪最近在世界上吵得沸沸揚揚的黑心貨品問題會這麼嚴重



 就我所知,在台灣買勞力士手錶,帶到日本去賣,再加上退稅給旅客,這下子旅費都有了,制度有缺失,但國稅局也不檢討,其實我認為應在購貨時就營業稅部分折扣給持有外國護照者就可以了,把退稅放在出境海關作業上面,又不能完全保證貨物真的是帶出境去,難道帶出去就不能帶回來嗎?即然開了一條路給持有外國護照的人走,又為何怕東怕西的,也是因為退現金才讓人有利可圖,貨價折扣的問題就不會這麼多了


 說到出境服務台的工作,在高雄第一班飛機在早上六點初就開出,是要在桃園去轉機到歐美的,這個雙重國籍的人多,很多時候我們五點半時一到退稅服務台時,就好幾個人在那兒等著退稅,再來就是日亞航的日本人及日本的台灣媳婦或女婿們,再來就是港龍及中華飛香港的大陸旅行團,我認為以日本人的禮貌最好,這個認定我相信大家都認同,但還是有遇過很不禮貌的日本人,禮貌好只是一般的認定而已,大陸人也有很好很客氣的


 這個出境服務台不只是退稅而已,還需要做簽證的工作,像暫准通關證及國貨出境攜回單證,以及超量貨幣攜出的登記等,以退稅為主而已,暫准通關證的簽證久久遇到一次,而且大部分遇到的都是歐盟的人,遇到一個法國人拿證來給我簽證,天啊!這位法國人講英文的口音我完全聽不懂,還好暫准通關證的格式全世界各國發出的都長後差不多,趕快蓋章簽名後就叫他滾得遠遠的



 言語口音的問題,工作上常遇到,當然我們講英語在美國人聽起來也有口音,但到了聽不懂就很嚴重了,第一次上船時遇到越南人講英語也聽不懂,在金門時聽福建山區來的人講閩南語也聽不懂,工作上也算能接觸很多不同性質的人與事,所以我說,外勤的工作活潑好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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