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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不是這片子是得獎片子,也許我也不會注意到這片子的好,像這種片子,藝術性大於娛樂性,我超愛這種片子的,因為我一直認為,電影不用文以載道啦,但一定要有內容,其內容在於人味,因為我們身為人,故事性若沒有深入人心,那只是一部拍給花草樹木看的片,那我們去看這電影故事時,完全沒有感覺的,而主角們來詮釋是為了把這情緒帶出來,將一件我們虛構或是重演出來的故事,表現得讓我們能感同身受,而從故事裏,也能讓我們去我們不可能去過的地方,做我們不可能做的事,電影是把小說的延伸,我們的心智隨著故事情節的起伏,豐富了人生的視野。

  中國大陸地廣,不像台灣這麼小,交通又方便,中國這地方很多地方是無法以交通工具進入的,只能徒步而行,然而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有公平正義,這個公平正義是國家法律所能給予的,還是風俗文化所造成的,法律不外人情,法條是死的,而人性是活的,少數民族自有一套千百年來的生活規則,服不服氣不是你說了算,而是心裏舒坦,自古以來的政府,不論是那一個朝代的皇帝或是現在的法律制度,對於少數民族的治理,都是在法治之外還讓其風俗文化佔有其一定的地位,不會強制一定得照著法律走,看歷史上的治理,明朝的土官就是個例子,為何中國大陸也有少數民族的自治區也是這個道理,歷史上管不好這種偏遠地區而引起民亂的例子太多,以這部片子來看,就是國家以其法律來到這偏遠地方,要評個公平,人的事最難,要人服氣也難,所以這馬背上的「流動法庭」如何斷「少數民族生活」的糾紛,不是只有法,還要人情。

  在雲南西北群山峻嶺的蜿蜒曲折紅土路上,五十多歲的法官老馮,為解決山區村民糾紛,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馱著國徽與牽著馬匹穿越山寨間,組成一個奇特莊嚴的「馬背法庭」。同行隊伍中還有一位即將離職的菜鳥書記員楊阿姨,以及即將接替楊阿姨位置的一名清秀的彝族大學生阿洛,而阿洛在此趟旅程中也將順道迎娶貌美如花的嬌妻。

  一行人行經至「達普米族」山寨時,老馮熱心處理豬隻打破別家骨灰罐的突發事件,而阿洛竟不小心在摩梭人的沼澤弄不見象徵國家權利的國徽。當他們終於抵達阿洛嬌妻的家鄉時,卻又在此地發生了料想不到的棘手案件,年輕的法官與年老的法官對事的觀點不同,畢竟解決事情的道理不是堅持已見啊!還需要各讓一步,尤其是家族之間的事,西南邊陲山區的基層法官,騎著馬、翻山越嶺到山林深處的村民家中開庭審案,有一種很樸素的感動,走在大山彎道上的馬,馬背上還馱著天安門國樣旳國徽,在農家院子裏開庭,這種感動不是法理,而是人情,我總是相信人情才是解決爭端的方法,一昧的用法,只有針對邪惡性質的犯罪,而民間的糾紛,要兩方都滿意,尤其是家務事,我認為執法者應要有社會的老練才好,如何公平審判,必須要明瞭人際關係的運作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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