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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年中時在澎湖設免稅商店的爭議來談談,如果通過的話,因法律的例外情形,就會讓澎湖變成境外了,雖說免稅商店管理辦法裏有規定可以設立市區免稅店,但那僅只給持有外國護照入境的旅客購買,我們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實在是奇怪,憲法是一個國家,稅法是兩國,兩岸金馬小三通範圍,由金門、馬祖延伸到澎湖,也沒有關係,可是不能給沒有拿護照的本國人去買免稅商品,這樣會成為關稅門戶洞開,在法理上完全不合,澎湖議員們說為因應實際需求,應該儘快增設免稅商店,否則中國遊客到了,沒有較具體的東西供應,如何為澎湖帶來商機,可是他們到底知道不知道,免稅商店的商機不是給澎湖人的,而是給免稅商店股東們的。



 要到澎湖觀光,得找出其特色,一來不是用海上觀光,就是要有綠意盎然的風景,不然就是要有歷史古蹟效果,去訴說一個感人的故事,來吸引人潮,金門有戰地歷史,且與大陸這麼近,交通方便又有與大陸交戰的一段歷史,造就其特色,而且那兒綠意盎然,去澎湖還不如到台灣,開賭場也太晚了,現在的你要去澳門賭還是到澎湖呢?時間與機會是不等人的,才猶豫就失去機會。


 澎湖縣適用金馬小三通擴大方案,也就是中國福建省遊客可以經由金門或馬祖小三通路線進入澎湖旅遊,有很多事可以做,為什麼就得馬上成立免稅店呢?商人們從這些議員下手,的確是高竿,我不知道財政部同不同意,但我認為我們海關得堅守立場,除非交通部定義澎湖航線為境外航線,或者是修改免稅商店管理辦法,行政官員不能沒有自己的堅持。


 沒錯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就列有三百多項免徵關稅,那是對於澎湖居民的福利,而不是對去澎湖觀光的本國人,去改法令才是正途吧,不要讓小官員去決定方向,兩岸小三通的範圍,從金門、馬祖,延伸到國內線的澎湖,財政部核准商家可以在澎湖馬公港設置免稅商店,不過,只有持護照、或者旅行證件出入境或過境的民眾,才可以到免稅店購物,根據我所知道的是,澎湖想讓一般民眾都可以去買,只要持有來往澎湖的登機證或登船證的旅客,將比照入出國旅客,皆可在澎湖的各免稅商店購買一定金額或數量的免稅商品,其免稅範圍包含免關稅、營業稅為零、免貨物稅、免菸酒稅及免煙品健康福利捐,甚至連商港建設費及外貿推廣基金也一併免除,這真的是開了一道大門,稅法裏的屬人屬地主義等,以及關稅的邊防管制措施,好像都沒有用了,只要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所以我在想,金門水頭免稅商店那兒還有海關與移民署的關卡,所以在那兒是國境,持有入境出境的護照才能購買,而不是去到那兒的人都可以買,什麼是免稅的意義,免稅的目的是鼓勵出口而不是帶入台灣,目的是要賺外滙不是台幣,免關稅營業稅的目的是因為沒有進口的事實,也沒有境內營業的情形,我們的政府開了好多方便路,為了的都是討好商人,當然掌權者想做什麼都可以,但還是請尊重體制專業,還有法令。


 我在看,那個沒有立場的長官放棄了自己的本分,去迎合政治人物,海關可以做的事太多了,譬如國際談判等,以及將海關法令的問題解決,搞這些放棄自己立場的事,不能開放給一般民眾去買才是,什麼是國境稅,難道你們不懂嗎?買個大型X光機就被起訴了這麼多人,這些大官都不出來講講話,只想升官。


 聽說在關稅總局沒有人敢准,所以這種有法律的案子,還有所有國境稅理念的問題,在現在的政治環境裏,怎不思修改法律去解決問題呢?光想用關說施壓的方式解決,守法還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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