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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樣文章,這句話比起例行公事還要糟,例行公事至少還有個常軌可做,而且一定要做,並且做出點東西來,而官樣文章這事,就是沒事找事做,找事做還沒有做用,到頭來就只是白做,有時還做得沒有意義,我現在是在輪值,所以要簽的公文少的多,在公職單位裏,除了每天的例行公事外,就是官樣文章,每當有會簽文稿交到我手上,我就將其內容整個看完再想一想,這個是實質的,還是虛的,一個單位真正要做事,得看決策者有沒有想做的信念,如果只是應付一下的話,那就不用太用心於這個無聊的官樣文章裏。


  相信做過基層長官或者是分估的人,最能明瞭我所說的真義,每天都有簽不完的公文,但其中絕大部分都是沒有實質用處的,只是為了交待而交待,當然最小的就是被釘的人,在每一個地方都一樣,所以官樣文章的起始,大都來自我們這種小職位的人,而上級大都煞有其事的重視,但到頭來都只是成為公文櫃裏的留檔而已,在公職裏也十幾年了,百分之九十八都是這種沒有實質用處的簽呈,其實如果長官真的想有所做為,找各單位的負責人來會談一下,做出記錄再行諸文字,比起所謂的會簽更有用處,只是這樣子的話,決策者就得負責並加重自己的工作量,所以常見的是,對外開會都叫小幕僚去,再帶回開會資料,再交給基層簽呈,一個案子來來去去到決定都要一兩個月,而所做的決定卻都看不出到底要做什麼,到頭來只是一場笑話。


  是故,在單位裏,常見基層能力強而決策者猶豫,每一個發文決定裏,都可見推委卸責之義,絲毫不見大而有力的作為,譬如各保稅庫的自主作業推行了好久,還是沒有成效,那為什麼通關自動化就能推行呢?完全在於高層的作為,因為政府規定一定要做的政策,關稅總局有做好的話,那是他們的績效而非別人的績效,為了其升官之路的順暢,才會努力而認真的去做,是自私而非真的想做,一個政策真想推行就得獎懲同行,而不是定個規定放在那兒晾曬。


  昨天我又簽個沒有用簽呈,你說我這麼有理想的人為什麼要同流同污呢?沒有辦法,因為簽公文來會簽的,就簽官樣文章來,我當然也簽官樣文章回,你說政府的工作有多好,你信?我都不信了你還信,相信自己就好了,不要相信別人能為你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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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h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