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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們不要以為看看起來壯壯的樣子,以為我一定就是喜歡激烈的運動,沒有錯,我真的喜歡激烈的運動,然而現在也不是年輕小伙子了,每次激烈運動之後,都會讓我筋骨酸痛了好幾天,像上兩個星期以來,因為劍道快速的前衝,而讓左腳的筋肉受傷,而不太敢在完全恢復之前再度激烈運動,好一段時間沒有活動,這個星期二再去運動,感覺腳已復原了,可是因為久沒有動而再次動,讓我這兩三天來,筋骨這裏痛那裏痛。


  可見年紀真的是對人生無形摧殘,還記得自己二十幾歲時的樣子,運動而致的筋骨酸痛,不論對誰都是一樣的,重點是恢復能力,現在沒有以前那麼好的復原能力,所以不敢在完全復原之前再度去運動,在劍道場上,年輕人與老年人的用劍方式就有很明顯的不同,年輕人氣力聲嘶而老年人穩重神閒,也許以我的運動修為,也應該慢慢地走向這個方向,這讓我想起了我在當兵時,在台北。


  年輕的我是個很節省的人,能不花錢就不花錢,沒有對錯,那是我對金錢的觀念,所以能走路到的地方,都以走路去,什麼樣的距離對我來說才是遠呢?眼見所及不到的地方才叫遠,所以從台北車站到東區,我走路到,羅斯福路直直地可以看到一路到底,我走路到景美,我在想,現在的101大樓這麼明顯,以我當時的認定,不論在那兒起頭,我也是走路到,那時的我從不覺得走路累,一股傻勁,是故我在演習時,不論走到那裏,都不會抱怨,只有結束後的酸痛還留在身上而已,十幾年前11路是我行動的隨身配備,兩條腿行遍天下。


  現在的我突然懷念起這雙腳,這項隨身交通工具,也許因為現在我的生活條件變得比較好了,走路變少了,突然想起,走路是項很好的運動,電影上帝也瘋狂裏那位布希曼人,在原野上不停地跑著,那時我就對這種沒有經過文明洗禮的人,這麼會跑,這麼會走而感到佩服,聽說非洲原住民一天要走幾十公里找食物,可見健走這回事,在它祖先是很單純而自然不過的事。


  講這麼多的最終意思是,走路比起其它各種運動,這個老祖先留下來的本能,我們不能忘也不能不做,現代人出門坐車,在家躺著看電視,吃的東西又細緻,大都是加工食物,文明病已成為我們身體侹康的殺手,根據健康的期刊建議每天至少要作30分鐘中等強度的運動,以促進健康,快走、慢跑、游泳、騎腳踏車都很好,但快走是首選,因為它是最自然的運動,也最容易實行,雙腳長在身上,隨時可用,醫學期刊的研究也發現每天走30分鐘以上,心臟病發作或死亡的機會可減少三分之一,至少上述幾項運動,不會導致筋骨肌肉酸痛的後遺症吧。


  所以在年輕時的我,走路大都是快走,當時的我瘦瘦的,身材好加上骨架與體格,真是好看,那像現在有個大肚子給我家小女生當椅子坐,每天步行30分鐘,的確可以延年益壽,人是唯一以兩腿走路的動物,也擁有最大的腦,可見步行對人類的重要,坊間流行的腳底按摩,其實就是從腳去刺激身上各部位的器官,如果常走路,不就達到從腳刺激身上機能的功用了嗎?聽說腳跟對應著就是大腦,走路可以刺激認知功能,改善運動控制及工作記憶,讓手腳靈活,頭腦也會較清晰,油價高漲,多走路不但健康,還可省錢喔。


  說真的,如果是年輕時的自己,以我家到夢時代的距離慢走半小時,快走二十分鐘,我應是都走路去才對,以我家到小朋友的學校,走路不用十分鐘,其實也應該走路帶小朋友上學才是,我們現在是不是連短距離都要用騎車開車呢?難怪越來越胖了,可見減肥很簡單,就在一點意志與多點走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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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h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