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試著告訴人,什麼是民主,而今的民主已成為權謀者獲取國家權力的口號而已,你如果去到鄉下或是傳統市場去問問,「什麼是民主呢?」他們會跟你講,「就是人民做主」,對的,初看之下是對的,那麼你有沒有想過這麼大的國家,你說做主就做主,那我們繳的稅到底是誰在決定怎麼用的呢?還是政府裏掌權者,那台灣的未來決定權是在你我手中嗎?非也,自古以來掌權者皆想做獨裁者,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是你當總統,軍隊、警察以及情治單位的人都歸你使用,而法律也管不到你的身上時,你是不是會覺得權力是迷人的春藥呢?失去了這個位子,會不會有失落感呢?同樣是人,在人性上我們都是一樣的,為何這些當官的就好像比我們都大,只是一張選票而已,就能造就出那麼大的權力嗎?
這就得從民主制度的理念,加上從法國大革命與美國獨主戰爭談起,你沒有想過這兩個在當時兩項最重要的戰爭引發的因素是什麼?起因是人民被專制政府壓迫,發動的力量還是人民,其實老百姓是逆來順受的,如果不是生存權受到侵害,誰會去做這種殺頭的事呢?也就是什麼是人民的天呢?「民以食為天」只是最基礎的,食依住行以及安全感是我們的天,什麼是我們每天努力工作的目的,為的是什麼,「家」對的,我們的天就是「家」,「國」的意義對我們來說太遠了,而現今的台灣對於民主確是從上發動,目的是為了討好以及誤導人民,有幾個人民是會思考的,在一個群體的環境中,個人的意志無法發揮影響力的,在群體中簡單且聳動的話題會強烈的左右群體的動向,當過兵的人都知道一件事,「大家都這樣做,你不得不也這樣做」,群體的做為有時是非理性的可怕,這時在上位喊口號喊衝的帶領者就很重要了,我們選出什麼樣的總統呢?
而什麼是民主制度理念呢?「主權在民」「天賦人權」「三權分立」,重點是分權,而不是集權,是種心中所信仰的理念,而不是死板的規定,規定是人做的,也可以改,理念與信仰可不是囉,美國開國元勳華盛頓與傑佛遜等人立下了很好的典範,而後任的總統也不願去違背良好的傳統,以至於以後的總統都有好的傳統可以依循,而三權分立的真義可不是執政黨過半,而去終結別人的黨,行政立法司法相互制衡,不是由行政權一手獨攬,台灣這次如果綠的過半,那三權幾乎可以說是全掌握在行政的手中,造成行政獨裁,這樣會出事的,掌權者以自己的意識以為是全民的意識,只要會操作選舉,用口號挑族群以及兩岸矛盾,這麼簡單又便宜的事就可以贏得選舉,難怪到現在台灣的族群還不和諧,難怪到現在兩岸還在敵對,從小我都以為台灣是個國家,到選舉時郤說不是個國家,而是地位未定,要改國號才是個國家,奇怪事?蘇皮拉底說過,「玫瑰不會因為其改名為其他,你就會以為他不是玫瑰」,我們心中認定的這個地方怎麼才是重點,台獨只是少數人的想法而已,可見現今所有的議題都是為了選舉,為選舉就是為權力,為權力就是為名利,你懂了沒!
現在到處充斥的則是「挑情」式的語言,掌握國家大權者的憲政理念中,我們卻仍然看到了中國立憲運動百年以來影響憲政無法成功的因素,迄今仍然深深烙印在部分政治人物內心中,沒有華盛頓等人的氣度典範,沒有西方憲政與法治的真諦,不僅不是為了落實人民主權及民主,反而還是為了控制民主,智勇雙全者事先做出自我約束與限制,即使集眾人智慧的民主,仍應受到約束與控制。但是,為什麼我們談憲法、憲政或憲改,總會高舉人民主權及民主的大旗呢?以台灣佔百分之七十五人口比例的閩南族群為基礎,實行其「台灣人出頭天」的人民主權。在他們的憲政與法治理念中,民主與人民主權已經成為了政治上的道德性語言,憲政講的就是限制有政治權力者的「限政」,這不是掌權者所喜歡的事情。但若從民主的角度來理解憲政,當權者卻可在民主意志代表者的姿態下,讓他的權力觸角不斷延伸而擴大。
掌權者大談憲政改革並作為選舉議題,其實是個很弔詭的現象,但若將憲法視為統治者的權力工具,或是作為獨立建國的象徵,就比較容易理解憲法是用來限制在野黨及國會監督的原因,你知道我在講什麼嗎?那就是用點心,不要被人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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