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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經去法院出席檢察官的偵察庭,檢察官問我的時候,她很興奮說我怎麼知道這個人身上有毒品呢?問我靠什麼方法來判斷?哇!這個問題可真難回答,我在想,一定有人會放大其辭地說他有什麼情報,有什麼方法,有什麼特異功能的,我在想我的同事裏一定有這種在緝私報告裏,把過程寫得像武俠小說般精彩,可是我就不是這麼回答,我說大部分的人都是事後諸葛,我回答說,這個工作做久了,人看久了,大風大浪經歷多了,自然就有警覺,除非你不用心,不然每個人都會做這事,沒有什麼多麼厲害,其實我也不知道所查的人有沒有帶什麼東西,只是覺得這人經過我身旁的的眼神有異而已,檢查時細心點,這樣而已。


  上述所說只是簡單所述,這些都還是得在一個人對事情的性格來作為,當然在查緝的過程裏,膽大心細還是最重要的,在還沒有看到有問題時,沒有人會知道這個人是不是壞人,有些人就是長得壞人樣,外表長像不是重點,運氣佔大多數,有時太多的立委關說,自己長官就軟趴趴的,下屬怎還硬的起來,我還是認為,一個機關要有成果,主官的作為還是最重要的,海關裏,外班的關員本來就是處理未確定的事件,在處理的過程裏,有時就是日夜顛倒,長官只要去爭福利,支持下屬作為就好了,找幾個怪咖,定能將事情處理好的,就如同面對強勢不講理的旅客,處理的好與壞,把事情解決的好,不要太計較小細節,其實我最討厭公務員斤斤計較,一點都沒有大器。


  對於執法或者是裁判的工作,我是很反對初出社會的人來擔任,這個社會裏很多事情,不是只有講法就可以解決的,事情的真相真的就如我們所查到的,所認定的這樣嗎?歷史上太多不實裁判,太多冤屈,很多都來自太過獨斷,用人來行上帝之事本來就會有所疏忽,我不敢說我自己有沒有做得多好,至少做得心安理得。


  台灣現在最糟糕的是,政治干預行政事務,為了官位而沒有專業判斷,並且也與之妥協,讓基層做不了事,本來做事情的方法很多,法制健全就是個方法,每一件事的問題在那兒,我在想,在海關工作這麼久的人都應該知道,只因提出來討論太花時間,太花精神了,少有長官願意認真的解決,光講講話就想解決,叫下面的人放行,法律定死的規定,有時就是不行,而外勤的人就不一樣了,當機立斷,馬上解決問題,就是效率。


  你說,工作周圍有沒有人會亂搞呢?懷疑是好事,但事事懷疑就不好,同事裏有不少就是懷疑來懷疑去的,提出不少問題,都是要別人去解決,而不是參與解決,也就是功勞是自己而做死別人的,每一件工作都有可以檢討的地方,把制度建立好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錯誤發生,再隨著環境時空改變去修正制度缺失,海關的問題在那兒,難道不知道嗎?現在關稅降到這麼低,海關的作用變成管制違禁品為主了,環境與二十年前完全不同,長官的思維也將改變。


  我曾遇過一個長官,光用他二三十年前的概念來行事,事事懷疑,光出一張嘴,遇到立委關說就沒輒,對外不行對內無理,這種人升上去來領導海關,難怪現在單位裏會這麼沒有向上的氣息,大家都想退休,大家都不想做,美國海關在台灣所顯現出來的神氣,讓我見識到什麼是專業,什麼是被尊重的感覺,一個機關會被忽視,都是自己單位上位都造成的,一切都是為了升官,專業與能力在那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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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h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